假锡箔和真锡箔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4-05-11 作者:企业资讯4月4日,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长兴居安殡仪用品店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被长兴县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显示,3月20日当地联合组织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铺内放置有锡箔元宝、绢花、锡箔纸等殡葬用品,其中锡箔元宝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截止被查处时当事人还未售出。长兴县综合执法局依据《殡葬管理条例》,没收2袋锡箔元宝,后经涉事店铺当事人委托,将锡箔元宝2袋移交民政局销毁处置。
“快来看,这不是锡箔纸,是不锈钢!”在“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地方展区山西单元,玻璃展示柜内的一张薄如蝉翼的钢片吸引了众多目光。“只有0.015毫米!比纸还要薄,真的用手就能撕开?”声声惊叹中,参观者纷纷驻足,俯身打量着这一神奇的钢材。
这块光亮如镜的“手撕钢”学名为不锈钢精密箔材,可以大范围的应用于航空航天、军工核电、精密电子等领域,被誉为“钢铁行业皇冠上的明珠”。
由于“手撕钢”要求钢质纯净、全流程控制精密,生产难度极大,长期以来被少数国家垄断,我国只得依赖进口,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始终被高昂成本与漫长交付期抵背扼喉。为了突破“卡脖子”困境,2016年,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组建了一支创新研发团队,毅然踏上了摘取“皇冠明珠”的艰辛之路。
15人,平均岁数30岁,这是一条充满青年力量的队伍。“真是夜以继日!”回想起最初研发0.02毫米“手撕钢”的日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段浩杰感慨,“因为研发的同时还肩负着生产任务,所以只能白天忙生产,晚上搞研发。”
175个设备难题、452个工艺难题,这是一条注定困难重重的研发路。轧制是首道工序,也是最核心的工艺技术要点。段浩杰介绍,如果把轧制的过程比作擀面,那轧辊就是擀面杖,擀“手撕钢”要使用到20根轧辊,根据其直径、宽度、锥度、凸度等形成的排列组合,有两万多种。哪种才是最优解?只有试!
“实操的过程中充满未知,最让人崩溃的就是断带。”段浩杰所说的断带,是钢带轧制过程中被碾压成粉末状的白色钢渣,每次断带不仅意味着辊系的报废,更需要钻进40厘米高的空间里、耗费4个小时清理粘在油里的钢渣。
失败的成本是巨大的,但重来的决心更强劲。711次的失败带来的是711次的经验,会议室白板上密密麻麻罗列出的问题,终于在2018年找到了答案。最终,随着宽幅600毫米以上的、厚度0.02毫米的“手撕钢”实现稳定轧制,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一举成为全世界唯一可以批量生产宽幅软态超薄不锈钢精密带钢的企业。
2020年8月,“手撕钢”最薄厚度轧制到了0.015毫米,创造了中国制造的全新世界纪录。从0.02毫米到0.015毫米,5微米的跨越背后展现出的是满满的技术自信。谈及短时间之内攻关的秘诀,段浩杰自豪地说:“在前期自主研发0.02毫米‘手撕钢’的过程中,我们已通过大量的经验和数据总结出一套自己的工艺,从摸着石头过河到自己蹚出一条新路,自然是越走越快!”
“现在,我们已走入了行业的无人区,这条路怎么走好,只能靠自己。未来我们要做的,就是自主研发更多高精尖产品,更有力地支撑中国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在车间设备的轰鸣中,段浩杰的话语愈显坚定。
近日,有新闻媒体报道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的一殡仪店,因其在店内销售的锡箔元宝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而被当地有关部门给与行政处罚。这则报道发出后,在网上引发广发关注。有网友不解,使用锡纸元宝进行祭祀活动似乎一直是传统,为何突然变成了封建迷信,销售这些物品还要被处罚?
潮新闻记者登录“天眼查”平台后,的确发现了这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信息数据显示,湖州市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23年3月31日对长兴居安殡仪用品店行政处罚。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3月20日早上开始在店内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经现场勘查,店内放置有锡箔元宝、绢花、锡箔纸等殡葬用品,其中锡箔元宝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截止被查处时当事人还未售出。
2023年3月27日,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受当事人委托,将锡箔元宝2袋移交长兴县民政局,予以销毁处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建议立案查处。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2袋锡箔元宝。
据了解,长兴居安殡仪用品店成立于2022年,位于湖州市,企业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居民服务业为主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是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月5日上午,潮新闻记者联系了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这一情况属实。
潮新闻记者检索发现,因销售类似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而被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的并非个例。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一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显示,3月22日,长兴县一家副食便利店因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被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违法财物纸冥币2刀,锡纸元宝2包。
根据处罚文书中的法律依据,潮新闻找出了具体的条文阐述——《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但有网友提出质疑:究竟哪些物品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法律和法规的条文中并没有详细阐述,如此处罚是不是真的存在一定争议?
潮新闻记者注意到,2021年,有省份在制定本省的殡葬管理条例时,提出将纸人、纸马、纸房、冥币等列为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并禁止生产销售,在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也曾引发舆论热议。
有人支持这一做法,认为这有助于遏制封建迷信的传播。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对民间传统文化的缺乏尊重,因为“祭祀祭奠”活动,是一种心里精神慰藉、情感寄托层面的精神交流活动,而这样的精神活动使用相应的丧葬祭祀用品,与非理性、盲从意义上的封建迷信具有本质区别。对于沿袭已久、具有深厚民众心理基础和文化认同的丧葬用品,对它的治理、移风易俗,也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而应在体谅理解的基础上,以循序渐进、润物无声的方式逐次、自然推进。
近日,有新闻媒体报道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的一殡仪店,因其在店内销售的锡箔元宝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而被当地有关部门给与行政处罚。这则报道发出后,在网上引发广发关注。有网友不解,使用锡纸元宝进行祭祀活动似乎一直是传统,为何突然变成了封建迷信,销售这些物品还要被处罚?
潮新闻记者登录“天眼查”平台后,的确发现了这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信息数据显示,湖州市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23年3月31日对长兴居安殡仪用品店行政处罚。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3月20日早上开始在店内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经现场勘查,店内放置有锡箔元宝、绢花、锡箔纸等殡葬用品,其中锡箔元宝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截至被查处时当事人还未售出。
2023年3月27日,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受当事人委托,将锡箔元宝2袋移交长兴县民政局,予以销毁处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建议立案查处。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2袋锡箔元宝。
据了解,长兴居安殡仪用品店成立于2022年,位于湖州市,企业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居民服务业为主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是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月5日上午,潮新闻记者联系了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这一情况属实。
潮新闻记者检索发现,因销售类似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而被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的并非个例。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一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显示,3月22日,长兴县一家副食便利店因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被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违法财物纸冥币2刀,锡纸元宝2包。
根据处罚文书中的法律依据,潮新闻找出了具体的条文阐述——《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但有网友提出质疑:究竟哪些物品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法律和法规的条文中并没有详细阐述,如此处罚是不是真的存在一定争议?
潮新闻记者注意到,2021年,有省份在制定本省的殡葬管理条例时,提出将纸人、纸马、纸房、冥币等列为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并禁止生产销售,在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也曾引发舆论热议。
有人支持这一做法,认为这有助于遏制封建迷信的传播。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对民间传统文化的缺乏尊重,因为“祭祀祭奠”活动,是一种心里精神慰藉、情感寄托层面的精神交流活动,而这样的精神活动使用相应的丧葬祭祀用品,与非理性、盲从意义上的封建迷信具有本质区别。对于沿袭已久、具有深厚民众心理基础和文化认同的丧葬用品,对它的治理、移风易俗,也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而应在体谅理解的基础上,以循序渐进、润物无声的方式逐次、自然推进。
近日,有新闻媒体报道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的一殡仪店,因其在店内销售的锡箔元宝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而被当地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这则报道发出后,在网上引发广发关注。
有网友不解,使用锡纸元宝进行祭祀活动似乎一直是传统,为何突然变成了封建迷信,销售这些物品还要被处罚?也有网友称,“那回家扫墓时候烧什么啊?元宝都不让烧了?”
记者登录“天眼查”平台后,的确发现了这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信息数据显示,湖州市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23年3月31日对长兴居安殡仪用品店行政处罚。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3月20日早上开始在店内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经现场勘查,店内放置有锡箔元宝、绢花、锡箔纸等殡葬用品,其中锡箔元宝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截至被查处时当事人还未售出。
2023年3月27日,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受当事人委托,将锡箔元宝2袋移交长兴县民政局,予以销毁处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建议立案查处。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2袋锡箔元宝。
据了解,长兴居安殡仪用品店成立于2022年,位于湖州市,企业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居民服务业为主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是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月5日上午,记者联系了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这一情况属实。
记者检索发现,因销售类似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而被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的并非个例。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一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显示,3月22日,长兴县一家副食便利店因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被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违法财物纸冥币2刀,锡纸元宝2包。
根据处罚文书中的法律依据,记者找出了具体的条文阐述——《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但有网友提出质疑:究竟哪些物品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法律和法规的条文中并没有详细阐述,如此处罚是不是真的存在一定争议?
记者注意到,2021年,有省份在制定本省的殡葬管理条例时,提出将纸人、纸马、纸房、冥币等列为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并禁止生产销售,在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也曾引发舆论热议。
有人支持这一做法,认为这有助于遏制封建迷信的传播。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对民间传统文化的缺乏尊重,因为“祭祀祭奠”活动,是一种心里精神慰藉、情感寄托层面的精神交流活动,而这样的精神活动使用相应的丧葬祭祀用品,与非理性、盲从意义上的封建迷信具有本质区别。对于沿袭已久、具有深厚民众心理基础和文化认同的丧葬用品,对它的治理、移风易俗,也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而应在体谅理解的基础上,以循序渐进、润物无声的方式逐次、自然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