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禁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专家:祭祖文化要考虑因地制宜

发布日期:2024-09-21    作者:企业资讯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一殡仪店被行政处罚,原因是其店内销售的锡箔元宝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针对此事,有专家觉得相关规章应当考虑国情和民俗,还有专家觉得这类规章制度应考虑不同文化、不同人群的需求。

  天眼查显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综合执法局在2023年3月31日对长兴居安殡仪用品店行政处罚。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03月20日早上开始在店内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经现场勘查,店内放置有锡箔元宝、绢花、锡箔纸等殡葬用品,其中锡箔元宝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这一消息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上的朋友表示对此不能理解,“那回家扫墓时候烧什么啊?元宝都不让烧了?”

  记者以顾客身份咨询了东部某省某殡葬用品店,店主称冥币、元宝之类的殡葬用品可以在店内买到。不过按照当地规定,这类用品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不得在公墓管理处封闭焚烧场地进行焚烧。

  店主补充道,当地公墓一般都安排有值班人员负责监督,所以在购买此类殡葬用品后,只能提前焚烧,再将灰烬送往扫墓场所。对于目前推行的禁售令,店主表示能够理解,但希望一些民间的习俗能够保留。

  记者搜索发现,国家法律和法规数据库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多地出台推进文明祭祀移风易俗,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相关政策。

  比如《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指出,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摆放、焚烧冥币和纸人、纸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或者从事扮巫婆、神汉等封建迷信活动。

  《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亦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纸钱、纸扎等殡葬用品。

  《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指出,殡葬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对殡葬服务场所中妨害公共秩序或者抛撒、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第七条也提到,禁止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可以并处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阴币、冥币、纸扎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南昌大学法学院的胡可老师对制定此类行政规章,包括设置处罚依据的合法性持忧虑态度。他认为这些规章不符合民俗,同时缺乏法理依据,是一种简单化的行政措施。

  他表示,清明祭祖是中华民间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文化一个重要的底蕴。

  胡可认为“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这一概念的界定就有一定的问题,“祭祖是几千年以来传承下来的文化,并不是近几年来才有的新事物,包括烧纸钱,放鞭炮,烧香等等。这些祭品,象征着后人对祖先的哀思,代表着希望祖先保佑子孙后代这样美好的祝愿,并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能简单认为它是封建迷信的东西。”

  他提出疑问,“我们现在很多民间传统文化都是在封建时代形成的,难道这些封建时代的东西都是我们该抛弃的东西吗?”他补充道,如果是有一些商家为了博眼球,售卖一些违背民间传统文化的、低俗的殡葬用品,这种行为确实应该被处罚。但像一些已经用了千百年的殡葬物品,如果被认定为封建迷信物品,就属于执法过度。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熊威主攻民俗学方向,他表示,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这类规章肯定是推行文明祭祖、移风易俗进程的组成部分。其关键是考虑因地制宜,既要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同时也要考虑不同文化、不同人群的需求。比如,在城市里面,可能很多人会选择鲜花祭祖这样环保一些的方式,而农村里面可能会选择偏向传统的祭祀方式。

  熊威认为民俗文化一直在演变,但清明节核心始终是追思祖先,形式本来就是多样化的,没必要非得统一,大多数人应该彼此尊重以寻求最优解。

  此外,他肯定了文明祭祖将是未来的主要流行趋势,“不过需要承认民间社会有自身的延续性,很多风俗的改变需要经过时间的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