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夕南通要求即日起禁止制售殡葬用品

发布日期:2024-09-18    作者:企业资讯

  清明节将至,江苏南通突然发布《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即日起实行。

  此举在网上引发热议。支持者认为早该禁止了,应提倡厚养薄葬,杜绝铺张浪费,既环保又文明;反对者认为殡葬用品祭奠先祖是中华民族的民风民俗不是封建迷信,全面禁止制造销售违背民意,做法不妥;更有人说突然发布这个新规是否有法律依据,对商家造成的损失如何弥补;有网上的朋友表示怎么界定是封建迷信等。

  3月25日,南通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通告称为逐步推动我市殡葬改革,摒弃丧葬陋俗,倡导文明祭祀,净化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3月27日,据媒体红星新闻报道,该通告发布后,南通市12345便接到了大量的市民咨询电话,其中部分市民对此政策表示了不认同,并表示有“一刀切”嫌疑。

  对于此新规,央媒央广网认为,在清明节扫墓祭祖,这是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追思缅怀祖先的方式。在人们日常观念里,焚烧冥纸只是祭扫中的一个环节,跟献上鲜花之类表达感念的行为是一样的,谈不上是封建迷信。有关部门可以倡导人们通过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绿色环保的方式祭奠先人,但不该以“封建迷信”为由简单粗暴禁止人们焚烧冥纸,甚至处罚制造、销售冥纸的商户。这样的管理是机械式、不切实际、缺乏人情味的,应该慎重对待。城市管理是系统工程,要讲法规,也要看传统习俗、世情世理,不能为方便管理而顾此失彼,更不可“一刀切”。

  央广网还就此采访了江苏南通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其表示当地是从精神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角度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来推进这个事情,当然选择在清明时节这个时间点,确实容易引起老百姓的一些误解。该负责人说:“老百姓有些议论,可能是没有吃透文件或者是我们没有解释明白,但和老百姓慎终追远是两回事,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是从市场行为强调禁止制造和销售,没有说禁止使用这个环节。”

  3月27日,记者来到南通南方市场,走访了部分销售冥币纸钱的商家。任先生从事这个行业有六七个年头了,他说,这个禁令如果实施下来,他就会失业,并且会有一批人失业。“清明祭祖对我们中国人来说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事情,大家都通过不同形式来祭祖,这种‘一刀切’的禁令我不能理解。”

  “这是市场的需要,我们才会卖这个东西。现在政府不让弄了,我们又能怎么办?”另一家店铺的商家张先生说。

  新黄河记者以当地群众的身份向南通市一区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咨询,清明节祭祀是否可以焚烧冥币纸钱?一工作人员回应称,现在倡导的是鲜花祭扫,“这样吧,你弄一点点(冥币纸钱)吧。”

  据媒体九派新闻搜索发现,国家法律和法规数据库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多地出台推进文明祭祀移风易俗,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相关政策。

  比如《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指出,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摆放、焚烧冥币和纸人、纸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或者从事扮巫婆、神汉等封建迷信活动;《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亦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纸钱、纸扎等殡葬用品;《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指出,殡葬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对殡葬服务场所中妨害公共秩序或者抛撒、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第七条也提到,禁止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可以并处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阴币、冥币、纸扎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另据报道,位于河北省米家务镇的米北庄村也被称为“中国殡葬第一村”,2021年,粗略估算这条街有超过500家门店,但2023年清明节前夕,市场街依旧摆放着各色殡葬用品,却没有往年热闹。“这几年生意不太行了。”一绢花店老板告诉九派新闻。与往年相比,这条街有近三分之一的店铺关门。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4月,浙江湖州市长兴县的一殡仪店因其在店内销售的锡箔元宝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而被当地有关部门给与行政处罚,这则报道发出后在网上引发广发关注。

  据媒体潮新闻报道,湖州市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3月31日对长兴居安殡仪用品店行政处罚。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3月20日早上开始在店内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经现场勘查,店内放置有锡箔元宝、绢花、锡箔纸等殡葬用品,其中锡箔元宝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截止被查处时当事人还未售出。2023年3月27日,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受当事人委托,将锡箔元宝2袋移交长兴县民政局,予以销毁处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建议立案查处。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2袋锡箔元宝。

  潮新闻记者检索发现,因销售类似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而被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的并非个例。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一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3月22日,长兴县一家副食便利店因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被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违法财物纸冥币2刀,锡纸元宝2包。

  但有网友提出质疑:究竟哪些物品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法律和法规的条文中并没有详细阐述,如此处罚是否存在一定争议?

  潮新闻记者注意到,2021年,有省份在制定本省的殡葬管理条例时,提出将纸人、纸马、纸房、冥币等列为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并禁止生产销售,在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也曾引发舆论热议。

  首先,“纸钱冥币”是否属于封建迷信用品?对此,民俗学家赵书表示,“封建迷信”涉及到如何定性,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不能随意下结论。赵书认为,售卖殡葬用品是否归结为“封建迷信”,要看性质。“比如售卖过程中有骗钱行为,那可能就涉及迷信。”此外,赵书认为,各地对殡葬用品也有不同要求,实际也要考虑当地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四章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中第十七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罚则,但何为“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并无规定。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禁止制造售卖?媒体封面新闻采访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他认为当地政府的“一刀切”规定缺乏法律和法规基础,“《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40条规定,禁止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该规定也是《通告》中提到的多部法律和法规中唯一和此次禁售纸钱相关的条文,但是纸钱能否直接等同于封建迷信用品,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南通当地对此进行了扩大解释。使用《殡葬管理条例》进行通告、处罚,是否程序合法、精准适用法律,是该通告是不是合乎法律的重要考量。”

  胡磊认为,当地政府出台禁售纸钱的规定是出于防治环境污染、降低安全风险隐患等目的,“然而对于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社会没形成普遍共识,历史传统、公众情感角度等,都有使用纸钱进行祭祀的传统,民间传统文化,不应说禁就禁。”

  胡磊认为,冥币等丧葬用品,已经化身为民间一个寄托哀思的载体,在制定、执行涉及千年来民风民俗的法规条例时,切忌盲目一刀切,可以分类禁止、合理引导、尊重民俗,“应当对祭祀行为进行一定的管理,但管理不意味着‘一刀切’,老百姓需要一种寄托哀思的表达仪式,不可忽视百姓对祭拜先祖的需求。”

  民政部中国殡葬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殡葬问题研究专家王国华曾表示,应当对祭祀行为进行一定的管理,但管理不意味着“一刀切”。祭扫是民间行为和文化,有历史沉淀,老百姓需要一种寄托哀思的表达仪式,不可完全杜绝烧纸钱的行为,不可忽视百姓对祭拜先祖的需求。“我们倡导低碳祭祀,用更环保的形式祭祀。”王国华说,为环保与减少火灾隐患,应提倡低碳祭祀,并要求各地区加强管理,但并不代表,各地都该一禁了之。